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用好党内监督“利器”
中央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和巡视实践发展的创新成果,是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做好新时期巡视工作的根本遵循,对全面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推进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作保证。《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以法规制度形式把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确定下来,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巡视工作之中,必将进一步提高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的自我监督。《条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以“严”为重要原则和根本保障,以“规”为监督尺度和衡量标准,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扩大了巡视工作覆盖范围,拓宽了巡视发现问题途径,必将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有力推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必然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条例》围绕党的“六大纪律”,明确巡视工作定位,深化巡视工作内容,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将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有力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自治区党委将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严格依照《条例》开展巡视工作,用好党内监督“利器”,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切实把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扎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研讨班、党校培训、理论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逐章逐条地学习研读《条例》原文,正确把握《条例》修订的背景和原则,准确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运用各类媒体和信息手段,加强宣传引导,搞好解读阐释,在全区上下营造关心重视巡视、支持配合巡视、有序参与巡视的良好氛围。通过深入持久的学习宣传,更加坚定自觉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切实承担起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条例》明确了巡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必须承担起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这是落实巡视工作责任的核心所在。我们要按照《条例》要求,坚决服从中央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充分发挥省级巡视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强化自治区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党委书记、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巡视组组长三个“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党委坚决负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积极担责。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五人小组会议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强化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真正把巡视工作抓在手上,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进一步提升巡视工作的强度力度。《条例》围绕实现全覆盖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作出新的界定,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对巡视方式作出新的改进,为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我们要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巡视对象和范围,加快巡视进度和节奏,年内实现对所有盟市、旗县、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重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巡视全覆盖;坚持聚焦“一个中心”“四个着力”这条主线,紧扣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主业,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视,切实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把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巡视发现问题的途径,不断提高巡视的质量和水平。
强化巡视成果的运用。《条例》对巡视成果运用作出更严格、更具体的规定,要求巡视情况“双反馈”、整改情况“双报告”,并赋予巡视机构督办职责,有力保障了巡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问效力度,适时组织“回头看”,随时杀个“回马枪”,及时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发挥好巡视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加强巡视机构队伍建设。《条例》对加强巡视机构和巡视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组、巡视办的职责权限和巡视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使巡视工作的组织基础更加坚实。我们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巡视机构建设,选优配强巡视组长,调整充实巡视工作力量,强化巡视干部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干部队伍,为做好巡视工作、推进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证。
严明巡视工作纪律。《条例》既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办、相关部门、巡视工作人员和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提出了工作要求,又明确了相关的纪律与责任,为严格依规依纪开展巡视提供了重要保障。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工作举措,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对巡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对不支持、不配合巡视工作的,对工作平淡、效果不理想的,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组织和个人,都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保障巡视工作健康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