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入驻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如下承诺:
1、本公司已对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及入园企业评估考核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熟知并清楚全部掌握,包括入驻条件、入驻程序、优惠政策、服务与管理、入园评估考核条件等;本公司会严格遵守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及入园企业评估考核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2、在孵化期限内,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采取“先免费使用,后核查落实”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办公用房。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提供两年免房租的条件,作为孵化之用,超过两年本公司应当按实支付租金(租金标准:14元/㎡·月);
3、本公司入驻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后,暂时不进行装修,经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书面认可后方得进行,如擅自装修的,责任自负;
4、本公司入驻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后免物业管理费,以及空调电费、水费,可享受申请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内扶持政策;
5、本公司入驻后,将积极开展公司业务,并配合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考核制度”,如连续2个季度无法达到考核标准,将按照《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清退制度》执行,并在收到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公司的通知后2日内完成搬离工作。
6、本公司入驻后,若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需对房间进行调整,将积极配合搬迁工作,在收到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调整房间通知后2日内完成搬迁工作;
7、本公司保证已经或将来提供给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包括申请材料在内的一切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否则,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可以清退本公司,本公司将在收到清退通知后2日内完成搬离工作;
8、本公司如企业法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将告知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办公室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如联系不上,将告知产业园办公室人员代为转达
9、本公司入驻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时与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签订的《孵化合同》约定用房时间原则上为两年,若两年届满后本公司仍然符合“先免费使用,后核查落实”政策原则的,则本公司应当在两年届满前60天内主动向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出房租减免延期申请手续,以申请书为准,具体延长期限以园区管理公司规章制度约定时间为准,一般延长一年至两年;《入驻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若不继续留园孵化的,则应当在约定期限届满前30天内主动提出申请退场,并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退场手续;
10、本公司若接到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房间调整、清退通知以及《入住合同》到期后退场的而未按照前述第5、6、7条规定期限采取搬迁、搬离或退场的,则本公司应当按实支付租金(租金标准:14元/㎡·月);
11、期满,房间按照原样退还,如有损失,核定后向乙方出具清单并照价赔偿。
12、2年孵化期内,本公司承诺据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税收,并确保有税收产出;若未有则对于该企业进行清退,并按照《濮阳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清退制度》进行。
确认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