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保障性安居工程 / 质量管理

我区创新工作法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时间:2018-08-13 来源: 点击量:

一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遵循“差别化”监督管理原则,对在建工程实行“质量巡查+实体抽查”模式,切实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与服务质量。二是降低工程质量投诉率及工程质量事故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建筑工程主体框系、结构构件、悬臂构件和建筑工程安装及建筑节能的安全性等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降低工程质量投诉和事故发生率。三是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好新建建筑节能提升。积极推广在全市范围内首次采用保温装饰一体化新型建筑材料,提高建筑物的隔热保温效果,降低采暖空调能源消耗。已累计监督单体168个、建筑面积173.3万平方米、总造价25.2亿元;发放《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8份,质量问题处理合格率达10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