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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会救助保障兜底助力全区脱贫攻坚

时间:2019-05-10 来源:民政局 点击量:

一是实施低保兜底脱贫,低保扶贫无缝衔接。从政策、标准、对象、管理人手,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由去年的3450元提高到今年的386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54元提高到166元。严格按照低保认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637户,2887人,其中:纳入低保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548户,1160人,人均每人每月不低于166元,共发放资金115.5万元。二是实施特困供养脱贫,特困人员保障到位。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特困供养。全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去年的年人均6000元提高到今年的7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年人均4315元提高到今年的5020元。截止目前,全区共有特困供养对559户,570人,其中:纳入特困供养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97户,302人,人均每人每季不低于1255元,共发放资金75.8万元。三是实施医疗救助脱贫,医疗救助及时发放。对患病且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截止目前,全区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21人,发放救助金17.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不低于30元定额自助,为539户,1160人建档立卡低保对象交纳参合补贴3.48万元。四是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脱贫,残疾人员有保障。对全区重度残疾人及时发放护理补贴,对全区生活困难残疾人及时发放生活补贴。截止目前,全区共有两残人员3013人,其中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有375人,共发放两项补贴11.25万元。五是实施临时救助脱贫,确保临时救助救得快。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在城乡低保标准150%以内、因突发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每户每年可救助1000元以内。对因患重大疾病经各类报销(含保险理赔)、医疗救助后,个人或者家庭承担部分金额较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视家庭生活困难程度, 给予3000元以内救助。对家庭成员中有人遭遇车祸、溺水、火灾、矿难等突发性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重残伤亡的,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视家庭生活困难程度,在3000元以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对城乡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的主要成员因病、因残、因伤导致无就业能力,造成家庭无经济来源,子女就学负担过重,无力支付学费;(大学是指国家统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视家庭生活困难程度,在2000元以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截至目前,全区共救助20人,其中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有17人,共发放救助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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