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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申报工作
区各参保职工、参保居民:
为做好经开区2020年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参加开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两年)和城乡居民(农村)医疗保险且患有规定病种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药物治疗的参保人员。
二、申报病种范围
职工可申报病种:
1、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2、糖尿病并发症;3、脑血管意外后遗症;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原发性痛风病;6、肝硬化;7、慢性心力衰竭;8、类风湿性关节炎;9、系统性红斑狼疮;10、强直性脊柱炎;11、干燥综合症;12、混合型结缔组织炎;13、重症肌无力;14、帕金森病;15、高血压并发症;16、肺纤维化(不含特发性肺纤维化);1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8、丙型肝炎。
参保居民可申报病种:
1、系统性红斑狼疮;2、肝硬化失代偿期;3、帕金森;4、强直性脊柱炎;5、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6、脑血管意外后遗症;7、糖尿病并发症;8、高血压并发症;9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0、肺纤维化(不含特发性肺纤维化);11、丙型肝炎;12、原发性痛风病。
三、申报所需资料
鉴定申请表、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原件、复印件、近期住院病历(原则上一年内、加盖印章)、检查报告单(加盖印章)、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加盖印章)、近期一寸彩照三张等资料。
四、申报时间
4月 1日——4月30日,逾期本期将不再受理。
五、申报地点
地址:黄河路与卫河路交叉口西南角濮阳经开区医疗保障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93-4629901、6110077
六、其他事项
1.鉴定申请表请申报患者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
2.鉴定时间及鉴定地点、鉴定注意事项提前电话通知本人,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鉴定的患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鉴定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3.冒名顶替者、出具虚假资料者取消慢性病鉴定资格。
4.鉴定如需体检,费用自理。
5.鉴定人员要注意疫情期间自身防范及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个人承担。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