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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治站位,精准高效治污,我区2019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居全市第一
2019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铁腕治污、尽锐出战,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濮水河国控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实现“两降一增”,开创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新局面。近日,市攻坚办印发通报,我区在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及2019—2020 年秋冬防暨百日攻坚行动考核排名中,均居全市各县(区)第一名。
一、高位推动,周密部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调度会等会议,协调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调研督导,全面保障和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环保问责制度体系、“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制定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清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实行县级领导带队夜查、专职网格员管理等工作机制。三是创新治理路径。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 治理工作,已完成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34 家、砖瓦窑企业提标治理 2 家、VOCs 专项治理 74 家、化工企业 LADR 治理 15 家,实现了超低排放,有效破解化工园区污染攻坚难题。2019 年 5 月,全省 VOCs 企业治理监管现场观摩会在开发区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对该区 VOCs 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二、精准施策,铁腕治污。一是实施“四大行动”。以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为重点, 深入实施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理提效“四大行动”,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开展“红黄蓝绿”标识管理、高排放移动源污染控制、重污染天气有效应对、智慧环保建设等工作。累计削减煤炭消费总量6.73 万吨,关闭红牌企业 4 家,停产黄牌企业 7 家,对 144 家工业企业安装用电智能监管设备;大宗物料铁运率达 70%以上,超额完成“公转铁”目标;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完成国储林基地建设3000 亩;创建森林城市,完成造林面积6150亩,占市定任务的123%。二是持续抓好“六控”。坚持污染减排和质量改善两手发力、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点面结合。持续抓好“六控”(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打响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监督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露天焚烧管控等八大攻坚战。累计拆除 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25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4台,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技术改造19台,将 180家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清单。三是强力推进“三散”治理。以治理“三散”突出问题为导向,邀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参与研究制订治理方案,针对大气污染成因、监管漏洞等问题进行科学研判、靶向施治。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关停取缔企业 27家,停产整治12家,查处黑加油窝点9个,查处各类汽油、柴油油品63吨。强力推进“双替代”工作,采购“电代煤” 设备5900 台,完成“双替代”25400 户,收缴民用散煤3000 余吨,查扣散煤1000 余公斤。持续做好重型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黄标车更新淘汰、在建建筑工地监管、清洁洗城等抑尘工作,累计检测重型柴油车6141 辆次,淘汰黄标车1155 辆,全区19个在建建筑工地均达到“8 个 100%”扬尘治理标准,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覆盖率达95%。
三、落实责任,重拳执法。一是压实责任。细化环保工作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县级干部分包责任,建立责任明确、任务清晰的跟踪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严格监管。成立 7个专项工作督导组,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办结,以问题查处促工作提升。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15项、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问题整改任务25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24项、省异地互查组交办环境问题整改69项、市攻坚办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116项。三是严格执法。建强执法工作队伍,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采取白天集中查、夜间突击查、节假日随机查的全天候执法模式,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和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2130家次,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行政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