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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安办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时间:2020-11-18 来源:食安办 点击量:

为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省建设,持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党政同责,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严格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各项要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其监督指导、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制、部门监管机制和跨部门协作配合、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使各环节监管措施紧密衔接,形成全方位闭环监管、全领域闭环防范、全链条闭环打击的监管体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究分析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统筹协调涉及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

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党委和政府要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舆情回应引导机制,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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