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开发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解读回应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23条。其中发布要闻信息991条、通知公告信息166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财政预决算、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27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答复形式规范性,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为规范区门户网站安全高效运转,制定了《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制度》《值班读网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信息处置的及时性和应急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版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动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转变。坚持“三集中,三到位”,加强窗口建设,做到审批服务事项、人员应进必进。优化调整窗口布局,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综合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新模式。按照便民开放原则,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增设自助服务区,提供免费饮水,免费文印,免费查询,免费引导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微笑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活动,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一流服务,最大限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三是网上政务服务建设。推进实体大厅向网上延伸,持续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改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三大“国字号”工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先后下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2次,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对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一)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规范性文件
(1)本年新公开数量:2件。
(2)对外公开总数量:2件。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1)上一年项目数量:行政许可17条、行政处罚115条、行政强制21条。
(2)本年增/减: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6项。
(3)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2297条、行政处罚173条、行政强制13条。
3.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上一年项目数量:489。
(2)本年增/减:0。
(3)处理决定数量:395。
4.行政事业性收费
(1)上一年项目数量:0。
(2)本年增/减:0。
5.政府集中采购
(1)采购项目数量:293项。
(2)采购总金额:843.3519万元。
(二)关于“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件。
2.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3.属于行政查询事项:4件。
4.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指答复申请人信息不存在和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数量:0。
5.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
6.其他处理:0。
7.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8.对同一个申请进行拆分答复的,按照拆分后对应的政府信息项目统计接收数量:0。
9.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不纳入年报统计:0。
10.对申请人分类,根据本机关实际接收申请情况判定填写,需尽量准确:0。
(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1.行政复议:0。
2.行政诉讼:0。
(四)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指导乡(镇、办)、区直各单位开展工作较少,乡(镇、办)、区直各单位依法公开意识不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遇到上级检查时,突击上传公开信息,存在日期造假等问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加强审核,曾出现过公开内容信息不准确、不宜公开的信息上传发布的情况。市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及时,接到过上级催办及网民咨询办理进度等。
整改措施: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求乡(镇、办)、区直各单位及时准确公开;充分发挥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不及时更新、不按时上报信息单位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