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公示
河南科之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制品添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河南科之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制品添加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我公司委托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河南科之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制品添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特向公众公示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河南科之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106万元,在濮阳市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濮阳经济开发区)濮瑞路与石化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年产30万吨水泥制品添加剂生产项目,本次项目属于新建性质,占地面积约12692.47m2(19.03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5万吨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年产23万吨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年产1万吨砂浆外加剂生产线和年产1万吨水泥助磨剂生产线和其他公辅设施。其中,脂肪族减水剂主要生产工艺为磺化、缩合;聚羧酸减水剂主要生产工艺为聚合;砂浆外加剂和水泥助磨剂主要生产工艺为混合复配。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要求,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已在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410972-26-03-049737。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
(1)废气:①脂肪族减水剂生产过程中反应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原料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反应工序及复配工序固体物料上料环节产生的粉尘废气;②聚羧酸减水剂生产过程中反应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原料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反应工序和复配工序固体物料上料环节产生的粉尘废气;③水泥助磨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④砂浆外加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⑤食堂油烟等。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有: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废气治理水吸收塔排水、设备及车间地面定期清洗废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相应的生产工序,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原辅材料废包装物,有机废气处理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袋式除尘器环节产生的废布袋和收尘灰,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PP滤芯和废反渗透膜,实验室检测后的废产品、设备维修环节产生的废润滑油、员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风机、泵类、空压机、冷却塔、生产设备等。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评价单位提出了对应的减缓措施和对策,主要有:
(1)废气治理措施: ①脂肪族减水剂生产反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原料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密闭收集后经1套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水吸收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②脂肪族减水剂反应工序及复配工序固体物料上料环节产生的粉尘废气统一集气收集 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③聚羧酸减水剂生产反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丙烯酸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密闭收集后经1套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水吸收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P3)达标排放;④聚羧酸减水剂反应工序和复配工序固体物料上料环节产生的粉尘废气统一集气收集 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P4)达标排放;⑤水泥助磨剂与聚羧酸减水剂复配工序共用生产设备与废气处理设施,二者错峰生产;⑥砂浆外加剂上料工序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 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P5)达标排放;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减少无组织排放,经采取上述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进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其中,有机废气处理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环节产生的废机油、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为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容器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盛装非危险化学品的原辅材料废包装物,袋式除尘器环节产生的废布袋和收尘灰,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PP滤芯和废反渗透膜,实验室检测后的废产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盛装非危险化学品的原辅材料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循环利用,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均返回相应的生产工序循环使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实验室检测后的废产品返回相应的生产流程再利用;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PP滤芯、废反渗透膜和生活垃圾等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合理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罩、消声器、厂房隔声等相应的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经对本项目风险源和厂址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调查,通过危险物质、工艺判断工艺危险性等级,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敏感度判断工程环境风险潜势,经判断工程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评价范围为厂址边界外5km。评价提出了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并要求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只要在企业完善物料贮存设施并加强安全检查与管理,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之后,在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总图布置符合环保及安全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下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全文,其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2)公众也可以联系建设单位到河南科之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有: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的公众,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专家、单位和个人。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位于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本次项目将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打电话、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15537309903;邮箱: 94478853@ qq.com;联系地址:濮阳市濮阳县德胜国际小区5号楼2单元1楼东户。环评单位联系人:耿工, 电话:0371-67957808,邮箱:78039959@qq.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2日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前。
建设单位:河南科之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