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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国三车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物运输车辆的公告
时间:2021-11-17
来源:濮阳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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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空气质量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4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20]2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全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措施通知》(豫交〔2020)64号);《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濮交[2020]97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开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物运输车辆退岀道路运输市场,即日起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开发区国三车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物运输车辆注销《道路运输证》第三批明细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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