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拟定全区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财贸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能源、服务业、科技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并进行相关数据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
(四)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和全省、全市实施方案,拟订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五)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农村住户、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抽样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抽样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乡(镇)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协助管理各乡(镇)办专(兼)职统计员。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做好区内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无
三、主要负责同志:徐德利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2:00,15:00-18:30 冬季8:00-12:00,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楼605、607、609、611、612,邮编:457000
六、办公电话:0393-4635146、0393-463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