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办
时间: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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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区食安委决策服务。
(二)按照区食安委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
(三)制订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
(四)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五)负责实施对乡镇(办)和有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六)承办区食安委会议和重要活动,并抓好督促落实。
(七)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委会办公室为经开区管委员会组成部门,隶属于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供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1正1副。部门机关未分科室,未设二级机构。单位目前共有干部职工14人。
三、主要负责同志
李汉师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2:00,15:00—18:30 冬季8:00—12:00,14:30—18:00)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管委会大楼713室 邮编:457000
六、办公电话:0393—668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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