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申请与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至少一方户口在本辖区或者双方户口在外省、至少一方有本辖区居住证);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7、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提交证件:
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相片3张(规格6cm×4cm,红色底)。
登记程序:
①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亲自申请并提交证件及复印件;
②审查询问结婚意愿;
③本人亲笔填写《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④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⑤审核、登记、签领、发证。
离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离婚登记应当按照申请与初审-申请登记-进入冷静期-撤回申请/登记离婚-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至少一方户口在本辖区);
2、双方共同到场;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自愿离婚;
申请离婚登记提交证件:
①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及有关情况等;
受理离婚登记程序:
①双方共同到登记处亲自申请,并提交上述证件及复印件;
②审查询问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
③本人亲笔签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④审核、申请离婚登记,打印并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进入冷静期。
⑤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婚姻登记处终止离婚登记申请程序。
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带相关证件材料及2张(规格二寸,红色或蓝色底)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⑦审查;
⑧双方当事人分别做《离婚登记询问笔录》,亲笔签写《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⑨登记、发证。
附件:离婚协议书模板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和程序
1、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条件:
申请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依法登记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因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等原因,可到原办理机关或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2、提交证件:
①户口簿、身份证;
②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③婚姻档案遗失的,当事人要提供其它有充分证明力的材料,如:一、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二、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夫妻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三、两个以上知情证明人的现场书面证明;四、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证明;五、有关部门存档的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三个。
④补领结婚证提交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相片3张(规格6cm × 4cm,红色底);补领离婚证提交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规格二寸,红色或蓝色底 )。
3、补领程序:
①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②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登记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的证件材料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可以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查找婚姻登记档案的条件
当事人需要查找婚姻登记档案,持身份证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管辖范围: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昆吾路派出所、皇甫派出所、胡村派出所、王助派出所、新习派出所、濮上派出所、开州派出所之一。
办公地点:濮阳市黄河西路与兴濮路交叉口西北角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每周五下午内部整理档案,不对外办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93-6166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