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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时间: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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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稳定社会公共秩序,构筑清朗网络空间,濮阳市委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要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非法网络活动,对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网传信息要仔细甄别。网民应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快速自行删除处置,迅速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共同维护网络环境。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账号、组群要规范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刊发信息要注明来源,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要主动向网信、公安等部门举报。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和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投诉网络谣言、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393-6912377
举报邮箱:pywxjb@163.com
举报网址:https://www.pyxww.com/ztlm/wlblxxjb/
中共濮阳市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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