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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公告
时间: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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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保护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示范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指示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决策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八不准”要求。
一、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从公告公示之日起,凡违反规定、顶风违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93-6116052
开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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