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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无主涉案财物处理公告

时间:2022-08-11 来源: 点击量:

2021年10月,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办理的庞某某盗窃案中,在庞某某居住的庞王合社区地下室内发现一批白酒及手推车一辆,我局既对上述物品进行了扣押,现上述物品存放于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2021年10月立案侦查以来,我局民警将庞某某抓获后对上述物品采取多种方式咨询和查找,均寻找失主无果。

现对上述物品进行公告,请原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2月4日)到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领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财物,本单位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办案单位联系人:孟凡伟

联系电话:0393-8926650

联系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濮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2022年8月5日



附:扣押物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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