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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开展涉VOCs企业监督帮扶行动

时间:2023-04-19 来源: 点击量:

为提升使用活性炭工艺企业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处理设施减排效益,切实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4月12日,濮阳经开区环保局根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涉 VOCs 企业活性炭设施日常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全区汽修企业开展活性炭设施日常管理帮扶指导工作。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濮阳经开区环保局组织辖区16家汽修企业召开涉VOCs企业活性炭设施管理工作推进会,结合《活性炭吸附装置规范化基本要求》,重点向企业讲解活性炭吸附设施设计风量、设备质量、气体流速、活性炭质量及填充量的规范要求和设施运行规范、运行维护台账记录、废活性炭规范化处置等日常管理要求,通过面对面交流、点对点答疑,帮助企业及时规范维护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妥善处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二是突出帮扶重点。环保局分4组深入现场指导企业应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去除装置的装填量及更换周期、废弃活性炭处理处置及联单台账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维护台账记录等细节要求,指导企业组织自查,按规范要求活性炭设施运行,严格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治理设施达标排放。三是细化工作措施。针对检查发现企业对活性炭使用处置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偏差等问题,采取边检查、边督促、边整改方式,指导企业实现从活性炭填装、更换到废活性炭收集再生全流程闭环管理,认真重视活性炭采购、更换、处置的各个环节,督促企业做好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做好VOCs排放控制、工艺过程管理、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截止目前,检查16家汽修企业,督促更换废活性炭6家。

下步,濮阳经开区环保局将创新探索活性炭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模式,实现活性炭从收集、再生、处置全生命周期监管,全力压降VOCs排放总量,切实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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