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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经开党政办〔2023〕14号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6-01 来源: 点击量: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全区村容巩固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濮发〔2020〕1号)文件精神及《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胡村乡、王助镇、新习镇、皇甫办(油坊、赵庄、潘庄、王堌碾4个村)共计102个村。

二、考核组织与方式

考核工作由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每月考核采取台帐抽查和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公室负责考核胡村乡、王助镇、新习镇、皇甫办(油坊、赵庄、潘庄、王堌碾4个村),总分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体制机制建设(25分)

1.组织管理(7分)

建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办)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1分);制订切实可行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1分);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1分);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对行政村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奖惩明确(1分);经常性地开展“乡镇查村”活动,推行农村环境卫生动态管理,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工作档案(2分);积极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公室撰写信息,每月信息报送不少于4篇(1分)。

2. 宣传发动(3分)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专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有会议记录(0.5分);每年开展健康、保洁等方面知识的专题培训至少两次以上,并建立培训台帐(0.5分);有永久性的宣传标语、口号,每村不少于5条,偏僻村不少于3条(1分);镇、村有固定式的宣传栏,一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1分)。

3. 制度建设(10分)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3分);严格区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2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活动周”制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并组织检查评比,通报检查评比结果,建立档案和台帐(5分)。

4. 智能化运作(5分)

乡(镇、办)进行政府采购环卫公司,建立“智能环卫”信息管理机制,依托“互联网+环卫”的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对环卫管理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开展大数据分析。未采购,不得分。采购了但未投入专业的机器设备、服务设备,未实现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得2.5分。

(二)工作绩效(75分)

1.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10分)

垃圾清运车、垃圾桶等收集处理设施配置完善、投入使用、运行正常,人员、制度等管护机制建立,且有运行管理工作档案(5分);清运车辆采用挂桶模式(3分);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做到日常清洁和维护(2分)。

2. 道路清扫保洁(20分)

实现村内街道、胡同、连村道路每日清扫,及巡回保洁(20分);确保街道路面80%干净整洁(15分);确保街道路面50%干净整洁(10分);确保街道路面30%干净整洁(6分)。

3. 村容村貌(20分)

实施农村垃圾治理的村无十乱现象(十乱即杂物乱堆、砖瓦乱放、移动标牌乱摆、渣土乱倒、预制板、砖瓦及木材乱堆、污水乱流、门前乱搭、废品乱扔、柴禾乱丢)(10分);确保街道胡同整洁(4分);村内主街道、村四周及林带内新产生生活垃圾清扫彻底,不留死角、不留边角(3分);垃圾收运不留底(2分);及时清扫落叶(1分)。

4. 坑塘治理(10分)

乡(镇、办)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坑,摸排管辖内所有坑塘,完善各种台账,逐村逐坑分类制定整治方案(5分);通过设置围挡措施、监控设备,切实加强管护,彻底杜绝垃圾倾倒现象(3分);对于村外排水沟,明确保洁员定期清理,确保沟内无任何积存垃圾(2分)。

5. 村庄长效保洁(15分)

深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定人、定职、定责”保洁制度,确保村庄卫生保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计分方式

区农村垃圾治理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月4次,2次明察、2次暗访)。定期组织开展集中督查,根据各乡(镇、办)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逐项予以评价打分,最终核准得分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乡(镇、办)年终工作绩效总得分,按照每次督查计分的平均分计算。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纳入目标考核。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公室明确考核体系和标准,每月进行考核,采取对各乡(镇、办)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全年督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纳入全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将得分折算计入区年终综合考核总分。

(二)进行通报点评。对各乡(镇、办)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行月考核通报、半年组织点评。对于主动作为、成绩明显的予以表扬激励;对于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乡(镇、办)予以通报批评,扣减垃圾治理保洁资金,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立行立改。

(三)奖励

1.季奖励

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

2.年终奖励

根据各乡(镇、办)月评比累计得分第一名奖励30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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