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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开展2023年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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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治夏季臭氧污染,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助力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7月份以来,区环保局对辖区范围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为。
一是摸清企业底数。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对组合聚醚生产销售、聚氨酯泡沫、工商制冷类等行业进行全域摸底排查,主要筛选涉及四氯化碳(CTC)、三氯一氟甲烷(CFC-11)、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一氯二氟甲烷(HCFC-22)等生产、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企业,摸清底数,确定企业名单,分解检查任务。二是严格现场检查。按照“严管ODS合法生产企业、严打ODS违法生产源头、严查ODS下游违法使用”的原则,通过“查资质、查备案、查台账”方式,现场查看企业环评内的原辅材料清单及企业现场存放实际使用的原辅材料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三氯一氟甲烷、四氯化碳等国家禁止行为;是否存在使用聚氨酯、组合聚醚、含氢氯氟烃、一氟二氯乙烷的行为;是否落实相关要求,在冰箱冷柜、冷藏集装箱、电热水器等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一氯二氟乙烷等;加强监督管理,对涉ODS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是动态跟踪管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宣讲《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帮扶指导企业补齐短板和不足;完善ODS长效环境监管机制,将使用、销售ODS物质企业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动态跟踪管理,严厉打击涉ODS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初步筛选企业涉消耗臭氧层物质5家,已现场检查5家,未发现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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