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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2-06-10 来源: 点击量:1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有关要求,推进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健全政府、家庭、社会三方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台账管理。特制定《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起草,经多次研讨后,拟定了《实施意见》,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并报请区管委会审核通过后,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导向和政策导向,落实政府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职责,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提高控辍保学的治理能力。

  2. 坚持教育公平。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有教无类,强化内涵发展,增强学校办学吸引力,避免学生学辍学,促进教育公平。

  3. 坚持联控联保。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部门合作协作,共建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4. 坚持标本兼治。把握重点、标本兼治,把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融合、长期规划与重点项目相配套,强化各方责任与学生意愿相统一,努力办好每所学校,使每个学生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切实改善控辍保学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控辍保学体制机制,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优质发展,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

  (三)坚持依法控辍,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四)提升教育质量,注重内涵,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五)加强教育扶贫,精准施策,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六)优化学校布局,改善条件,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总之,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    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对控辍保学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学校按规定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辍学率未控制在目标以内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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