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濮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无主涉案物品处理的公告 (2024)1号

时间:2024-06-04 来源: 点击量:

濮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无主涉案物品处理的公告

(2024)1号


  我单位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述于2023年8月28日前后,在濮阳市泰和花园北区某地下室盗窃茅台酒4箱。现被扣押的4箱茅台酒尚无被害人前来认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扣押的茅台酒进行公告:茅台酒4箱,年份为2019—2020年。

  根据法律规定,对以上扣押的涉案物品进行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请案件有关被害人前往濮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领取。逾期无人认领,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人:赵警官、杜警官

  联系电话:0393-8926657

  联系地点:濮阳市濮上路政和路濮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濮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6月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