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经开文〔2024〕7号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区环委办和区环保局予以表彰的通报
时间: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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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对区环委办和区环保局予以表彰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各单位:
2023年,区环委办和区环保局紧紧围绕全市绿色发展重大部署,聚焦“生态强区”战略目标,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年收获优良天24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67.4%,PM2.5浓度、PM10浓度分别低于目标值1.9%、18.8%,1—12月份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位于全市第一;濮水河人民路桥断面水质、顺河沟孟旧寨断面水质类别达Ⅳ类,全面完成市定考核目标,水质断面质量考核在全市排名第一,获得横向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金500万元奖励,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区营造创优争先、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区环委办和区环保局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团结实干、勇于争先、担当作为,立足本单位、本领域工作实际,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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