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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利企·微服务】区市场监管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事项清单

时间:2024-09-23 来源: 点击量:

  一、依托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及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办企业一件事窗口”,实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服务模式。

  二、持续推进“一码集成”改革,市场主体通过“河南政务网”一码集成模块提交相关承诺书后,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把许可信息以“二维码”形式,加载到营业执照上,从而实现“一照准营”。

  三、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名称预核,企业的备案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对新开办企业的设立登记事项,办结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内缩短在0.5个工作日内。

  四、对符合条件并能够提供电子档案的迁移企业,只需提交基础资料即可一次性现场办结迁移变更登记,后续的档案移交等工作均由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企业进行免费代办。

  五、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在线申请办理,实现信用修复申请、审核、反馈等全流程电子化,方便企业随时随地进行信用修复操作。

  六、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七、因自然人死亡、市场主体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之外的其他主体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其出资或者管理的市场主体或分支机构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已死亡、注销或者被撤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注销。

  八、依托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全流程在线申请办理食品经营核发、变更、延续、补办、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等事项。

  九、依托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全流程在线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变更、初次申请、停用)登记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书面告知事项。

  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如您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可全天候拨打电话12315进行咨询、投诉或举报。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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